今年四月,我收到一本来自老友送的书。看着书名《杀死一只知更鸟》,查询豆瓣评分居然高达9.3,思索着莫非是个悬疑小说,读下来却不是,但内容和反转都让我意外且欣喜。这是一本在没有看任何简介,单纯因为评分高和友人推荐而开始阅读的书。
书里作者以“我”一个六岁小女孩的视角展开叙述,前半部分描述我在梅科姆镇的日常生活……和哥哥杰姆、“未婚夫”迪尔一起“演话剧”,怪人拉德利,和父亲一起看报……平淡又温馨。一开始故事的走向太过平淡,以至我无法理解到底在讲什么,不知道为什么叫“杀死一只知更鸟”,愈读愈好奇,直到书中第一次出现了知更鸟……有一天,阿迪克斯对杰姆说“你们射多少冠蓝鸭都没关系,只要你们能打得着,但要记住一点,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才开始逐渐走向故事节奏……
这部小说大致说的是以1933年的美国南部小镇为背景,通过一个小女孩斯库特·芬奇的视角,讲述了她的父亲——律师阿提克斯·芬奇为一个被错误指控强奸白人女性——黑人男子汤姆·罗宾逊辩护的故事。
这本书的故事分为两条主线。一条是斯库特和杰姆的童年成长经历;另一条是阿迪克斯为黑人汤姆辩护的精彩博弈官司。读完这本书个人感触最深的是对公平、正义和教育的理解有了一些新的看法。
显而易见,汤姆没有任何罪,但因为他是黑人,在这场与白人的官司中,注定结局就是失败的。有了偏见,就有不公,偏见在人的思想里是根深蒂固的,他们把黑人成为黑鬼,白人生来就有优越感,书中对黑人的偏见没有任何夸张,以美国大萧条为背景,真实反映了当时的不公。而阿迪克斯是正义的化身,他明知为黑人辩护,简直是痴人说梦,不过他毫不畏惧且坚定地说:“勇敢就是,在还没开始的时候你就知道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总是需要一些人站出来,水滴石穿般解决问题。莫迪小姐也是很有魅力的角色,她不搬弄是非,不冷嘲热讽,支持阿迪克斯伸张正义。以及故事里法官最后说的这句话让我震撼不已——“你不要以头手中拿着枪就是勇敢,真正的勇敢是你知道什么是正义,并坚持不做不义的事。”他指定阿迪克斯为汤姆辩护,结局选择掩盖尤厄尔的死亡真相,保护阿瑟。这一段温情的话让我感受到法官不是那么冰冷。
最后关于教育,本书当中最绅士的角色——阿迪克斯,是一位十足出色的父亲,也是我十分敬仰的角色。“当一个孩子问你问题的时候,你要正儿八经地回答,不要东拉西扯,顾左右而言他。”——这句话是他对朋友说的,我看到这里的时候整个人被好像任督二脉被打开,生于正宗中式教育家庭的我,一次又一次被这位父亲的言行举止所惊讶又充满崇拜。他尊重孩子,对超出孩子认知范围的问题也会认真解释;他以身作则,认为如果自己对偏见视而不见,将来都无法有底气教育杰姆和斯库特;他儒雅知礼,谆谆教诲,对孩子宽容而又严厉。通过回顾历史,本书让我意识到社会观念是可以改变的,尽管过程可能缓慢且充满挑战。小说展示了道德并不是非黑即白的,而是存在于灰色地带。斯库特和杰姆的童年经历是小说的主线之一,他们从天真无知到逐渐认识到社会的复杂性和不公,过程充满了痛苦但也伴随着成长的美丽,有这样一位父亲的陪伴,让我深深羡慕不已。
这本书是一份极好的礼物,带给我更多思考与美好,参加工作以来,才意识到其实释放压力也是一件值得重视的事情,以前做一件事情是更多会考虑尽不尽兴,想不想做,现在更多顾虑的是有没有精力和心情去做,好在这世上有不用说话,不用动脑,不用什么大成本就能做的事情就是看书,一页又一页,翻过的是文字篇幅,都说阅读是与作者思想的对谈,可以跨越时空与作者进行思想上的交流和碰撞,对我来说无声但胜有声,在匆忙的世界里只有看书才能感受到有片刻的喘息,让工作与生活的压力得到舒缓,书里的知更鸟不但代表了汤姆和阿瑟,还代表了人们心中最初的美好与善良。保持住心中的一方净土难能可贵,但我们还是可以怀着感恩的心可以在复杂的世界中保持内心的宁静和纯净,尽量做好自己,维持好自己心里的那一份美好,享受更加丰富和有意义的生活。
最后,以本书最喜欢书中的一段话收尾——“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