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集团物料部船务主管杨某在其负责的“2020年梧州至花都的物流运输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严重违纪失职行为被集团内审部立案调查。经调查发现,杨某除了在该次招投标工作中存在串通围标、泄标等违规行为外,从2015年至今,杨某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经集团综合考虑及结合杨某的认罪态度,决定给予杨某无偿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并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奖金,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此事一出,立即引起了集团领导层的高度重视,曾经作为杨某的上级领导告诉我们,杨某曾是自己非常器重的一名下属,因为没有抵制住诱惑,在负责的工作中收受贿赂,给集团造成了重大损失,这让他深感痛心。
贪腐到底离我们普通员工有多远?
很多普通员工不禁会想:廉洁只是对政府官员、企业领导人员的要求;普通员工没有面对贪腐的机会;我们没有郭伯雄、徐才厚、周永康等大贪官那样的权势,贪污腐败与我们无关。那我们还需要廉洁自律吗?
根据ACFE(注册舞弊审查师协会)年度报告中显示,在2018年中国大陆企业涉及腐败刑事案件的员工当中,一般员工占比最高,为56.51%;高层员工占比最低,为8.48%,但高层人员的腐败刑事案件给企业造成的损失更为严重。高层员工单案平均金额为260.05万元,高于一般员工的123.44万元与中层员工的143.26万元。
其实,贪腐就在我们身边。
因此,反腐倡廉刻不容缓,此乃民心之所向,众望之所归。反腐倡廉,不仅关系到民族的兴亡还关系到企业的前途和我们员工的生存。
反腐倡廉,从我做起。作为普通员工的我们,应从思想上牢筑腐败防线,树立廉洁意识,立足本职,敬业爱岗,无私奉献,不贪不占,安分守己,积极抵制各种腐败行为,敢于同腐败分子作斗争。
反腐倡廉,人人有责。反腐倡廉是每个国光人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义务,每个人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所谓“反腐倡廉,人人有责”,就是全集团都要动员起来,人人参与,根除腐败思想,还集团以纯净,还天空以蔚蓝,还员工以安康。
“反腐没有观众席,人人都是参与者。”世间任何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反腐,也一样。因为腐败行为的背后,是对集团和自身利益的侵害,而投诉举报更是获得腐败案件线索的重要来源,员工的支持是查办腐败案件的强大动力。作为员工,我们应该对腐败分子感到愤恨、敢于揭发,对消极腐败现象说不,坚决斗争,广泛参与,踊跃支持集团的反腐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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