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是联合国确定的国际反腐败日。2003年10月31日,第58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这是联合国历史上首个指导国际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文件,对各国加强反腐行动、促进反腐国际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在国际追逃追赃的有关报道中,我们经常看到的专业术语有“引渡”“遣返”“劝返”“异地起诉”等。这些到底怎么区分?
“引渡”是指根据双边条约、多边条约或以互惠为基础,向外逃涉案人所在地国提出请求,将涉嫌犯罪人员移交给国内进行追诉和处罚。引渡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和限定条件,在两国的行政合作之外,需要先行经过被请求引渡国司法程序认可。比如,据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熊某利用其实际控制的P2P平台累计向全国投资人非法集资62.3亿元人民币,案发前,熊某潜逃出境。2019年1月,法国警方依据红色通报将熊某抓获,公安部随即向法方提出引渡请求。同年11月,法方批准引渡。11月19日,公安部“猎狐行动”工作组将熊某押解回国。
“遣返”是一个移民法上的概念,是指当出现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移民等违反一国国内移民法律规定的情况时,该国主管机关剥夺其居留地位并遣返至其原籍所在国或第三国的一项制度。遣返的适用,不以两国之间有条约关系为前提,属于东道国自由裁量的范围。遣返和国际警务合作结合,就能成为一项重要的境外追逃手段。例如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许超凡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犯罪,于2003年出逃美国;2018年7月,被美国判发遣返令强制遣返回中国。
“劝返”主要是指对外逃人员进行说服教育,使其主动回国,接受追诉、审判或执行刑罚。外逃人员主动回归、自首投案,将节约很多司法资源,在我国公布的百名红通人员中,不少被追逃回国的人员都是使用了劝返的方式。比如,吉林通化金马药业公司原董事长闫永明2016年从新西兰被劝返回国投案自首。
“异地起诉”是指在我国因为客观障碍无法行使对外逃人员所涉案件的管辖权时,通过支持外逃所在地国家依据其本国法律和我国提供、移交的证据,对我国外逃人员进行定罪处罚。比如,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许超凡,2009年,美国法院依据我国提供的大量证据材料对其定罪并判处25年监禁,此后该人一直羁押于美国,直到2018年美国按照司法程序对其作出遣返令后其才被遣返回国。
腐败是全球性问题,反腐败是全社会共同的事业。今日中国,正以坚韧和执着,推动反腐败不断取得新成效。而国光集团对于企业内部问题,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秉持“零容忍”原则,以清正廉洁的企业氛围助力实现百年企业的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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